怎么样才叫喜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14:31

我个人认为,喜欢应该是建立在感觉的基础上的,如果对一个人有好的感觉,那么你漫漫就会喜欢上他!如果你挺长时间没和那个人联系,感觉心理面一直在想他,那也许就是你已经喜欢上他了!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不管有多累,也很想看见他
不管有多忙,都会主动打电话问候他一下
看见什么都能第一个想到他
都想把好的留给他
整天都会担心他
不管自己有多么小的事情都希望他能知道
就是他说你是傻瓜,你都会很开心
在热的天,都不怕热
在冷的天,都是温暖的
只要和他有关的东西都会搜集回来,好好珍藏
可以做到三句话不离他的影子
可以为他流很多泪水
就是那么倔强的喜欢
打个闪都能想到他,和他说我怕
希望通话记录里全是他的电话号码
希望他早晨第一个听见我的问候
最后一个和他道晚安的就是我 其实去爱上一个人也是一种学习,不是吗?
如果真心付出,就该无憾,才算真正获得.
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一定要温柔的对待你的爱情,
因为在年老时,你将只会记得这温柔.

喜欢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变得很认真,
生活找到了重点,开始有理由为自己改变,变得有精神.
可以让他飞得很自由,
但偶尔累了,却又可以休息得很安稳.
想让留著的加热包保有余温,
冀望著这一季秋,只想付出的心不再那麼寒冷.

喜欢上一个人心要变得更安份,更诚恳,
不必期待能收到多少分,
只在乎自己是否付出得完整.
喜欢上一个人把心情调到冰点,要能受得起,
即使你只是朋友的问候,却相应不理的冰冷

喜欢上一个人,往往对方就是看不到你的真诚,
反而连累身旁的朋友,替你担心,为你伤神.

喜欢上一个人,就该懂得该走的时候,应该要带著微笑给予祝福,
另一个人让他有幸福的人生

喜欢上一个人也要能离开这个人,
别自以为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