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出所打狗的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2:49:49
我家的狗在前几天时,因为大意,它走丢了!
我们家的狗很凶,一般见到外人都会叫,可能还会咬,如果有人要碰它的话
在走丢那一天,我们一直找,没找到。
后来我们贴布告。终于有人来通知我们
他们说因为它太凶,没人动它,后来只好报110
而110来后就把它给打死了
我很想问问
警察除了可以用这一种方法对付它
有没有其它方法抓住它?
还有,登记每家每户的狗证,目的是否更好的管理?
如果狗丢了,它们抓到,是否可以通过查询找到养它的人家?
我们很爱它,否则也不会丢了这么多天还在继续找
最重要的是,我很想把派出所告上法庭?
是否有有利证据来支持我?或者我不想就这么不了了之
如果有人能很明确和我说,我会有很高的悬赏分
因为这对我很重要
我的狗是有证的,就因为怕它被打死
我们还是给它办了证
能否求得赔偿???

不知你是什么地方的,我是山东的,我给你说下山东的规定,可以参考下
按照山东省的养犬条例,犬累必须栓养或圈养,如果不是栓养或圈养,公安机关有权利捕杀。
而且你的狗很凶,这种情况,在有群众报警,说明这狗已经威胁到人们的安全,警察完全可以捕杀。
当然你提到的抓到还给你是更好的做法,但是警察也是不神,能把狗打死已经不错了,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你可以告到法庭,但是你应该会败诉。

  《家犬管理条例 》于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八日由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发布,现今仍然有效。具体规定为:
  一、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保证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特制订本条例。
  二、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三、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兽医站、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施行对犬免疫注射。凡工厂、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注射狂犬病疫苗后,进行登记、收费,发给“家犬免疫证”,并在犬身作统一标记。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犬如伤人,追查犬主。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群众出售狗皮时应交回“家犬免疫证”。
  六、凡被犬咬致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由医院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发生。其他家养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送兽医站处理。野生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要立即捕杀。
  七、如有违犯本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级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条例制订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

我是江苏的我同学的狗被打死

这年头还是自己过好自己吧 还养狗 要是咬了人 你要是拿钱也搞不定怎么办呢 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你们养狗的人也太自私了,你狗跑出来把人咬了话怎么办?不把狗打死难道派出所还要把狗当小孩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