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 民事调解书 签了以后还可以再提起上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59:04
2007年3月20日我的三舅不小心从5米高处不慎摔落,头部摔破,流血。之后送进医院,自己走入手术室,当时医生问他年领,三舅说自己51,这说明他当时还是很清醒的。而5小时过后医生说人已经死亡,就这样我二舅就和医院讨说法,但是没有什么证据可说明是医疗事故,最后经过公安部门、检察院签定了一份民事纠纷调解书,内容有医院方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作为贫困辅助金,调解书上还规定不许再上诉。
而我二舅签下的调解书,并没有查清事实真相,而调解书上还规定不许在上诉,现在我三舅的儿子找到了新的证据,而且非常重要,我要问:我二舅签的民事纠纷调解书是否有效,而调解书上还规定不许再提起上诉是否有效也就是说是否合法,因为调解书是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签定;调解书签定以后不论双方哪一方都可以返回提起上诉。
我三舅,51岁,家有接近80岁的母亲,还有妻子,一儿21岁,一女19岁。家庭贫困。

按照你所说的,你三舅家中还有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如果你二舅并没有取得上面这些人的授权(因为这些人都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也是权利义务关系的承接者),那他无权签订调解协议.因为你二舅没有代理权限,且事后没有得到他人的追认.
如果你二舅是取得了授权的,可以签订调解协议,那么就要看协议的内容了.你说有新证据,如果该证据能够证明医院有责任,那么,以前签订的协议明显就是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但撤销是有期限的,应当在协议签订一年之内.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调解只是处理民事纠纷的途径之一,而且不是最终的解决途径。当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不满时,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而且现在您三舅的儿子有新的证据,所以,调解书上说不允许上诉是错误的。调解协议要遵从当事人的意愿,如果被害人死亡了,那么他或她的近亲属可以代其进行民事行为。

1。如果你二舅未取得你三舅母亲和配偶、子女的授权,他无权签订这样的协议,协议无效,上述相关人员,可以起诉。

2。在有授权的情况下,有证据证明因欺诈或确实显失公平的,也还有起诉挽回的机会。

1、楼上的说了一个面是对的,既你二舅是否有代理权限;
2、这是一个民事纠纷,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反悔的,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你说的是在公安部门和检察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故调解的效力有问题,你们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调解或作出判决。
补充说明,公、检、法三家有明确的分工,案件的主管是不同的,公安和检察院不能主管应由法院主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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