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离婚了,财产应该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46:12
婚前我有一个三居,我的名字,离婚后她应该和我分这个房子吗?
离婚后,只能分婚后共同财产,是吗?

离婚时,财产按下列方法分配:
  1、个人婚前财产及婚姻期间内取得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不需要分配。
  2、婚姻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时,一般平均分割,同时,根据财产情况,对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予以适当照顾。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只要你有证明这个三居是你婚前财产的证明 就可以

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得按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这个三居的房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因此法院不能就该房进行分割.所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是结婚登记后所有的收入支出可以按共同财产分.

如果你仗义的话,给他也无妨!

楼上说的很专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