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重分类科目和增加明细科目何时可以进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49:59
如题,请高手指点一下,如果公司需要增加一个明细科目,还有就是要把原来的东西重分类科目,是要等到年报审计后呢还是现在就可以进行?因为我们的帐务以前记录有些问题,需要改正。什么时候可以增加明细科目和重分类调整?增加了明细科目是否要和税务局汇报?谢谢!!

为保证一个会计年度内的账务核算的完整、统一,在会计年度内不应对已经启用的会计科目(包括总分类科目、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打乱重新设置。但是,对于确实需要新增加的会计科目(包括总分类科目、明细分类科目),可以增设,不违反上述原则。如果题中确需对原账务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可以比照新增科目的方法进行操作,将原科目余额以编制会计凭证(分录)并登账方式结转转入新科目中,但原科目已有的会计记录以及转出记录必须保留,且记载的会计账簿同样属于会计资料(档案),不能随意丢弃、销毁。当然,在次年年初过入新账时,对于已不再需要的会计科目,可以不再设置。

在税务问题上,税法没有要求纳税人将增减会计科目的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