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律师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12:53
如:我和朋友出去吃饭,朋友和临桌的人打起来,我没有参与,后朋友被打伤,但是找不到了打人的人,朋友遂将我告上法庭,要我赔偿其医药费

请问:我有责任赔偿吗?

找不到打人的,就把自己的朋友拖下水,这样的“朋友”可真少见,万中无一。要么他连医药费也付不起了,要“请”人帮忙呢!你只要找到证人,如当时饭店的在场的人,能给你做证明,证明你是没有关联的,证明你没参与这次打斗,就可以。

还有一点,他为什么与人发生争执,“是否有你的原因?”你得有证据证明与你无关。就是说,你与这次事情没任何关联。这样才行。
他去诉讼也没什么,法庭会调查的,到时候你如实陈述,脱了干系,就没问题。

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你应无赔偿义务。

本人不是律师 跟你有啥关系啊 只能说你不讲究 不能说你有责任

法律讲究因果关系,你和朋友吃饭和朋友被打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或者说你和朋友吃饭的时候无法预测或控制朋友被打的后果)。所以你没有什么责任。
但是有例外情况,如果你朋友醉酒被打,你袖手旁观,既不防卫也不报警,那么你就必须为不作为的行为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没有责任 你的朋友很荒唐

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