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17:01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概念】: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物权”一词是由中世纪的注释法学派首先提出来的。他们在解释罗马法时,以“对物之诉”为基础,创立了具有近代意义的物权学说。1811年的《奥地利民法典》率先在立法上使用了物权的概念。1896年《德国民法典》以其为该法第三编的编名。其后,为大陆法系众多国家接受。
  【概念2】: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制度滥觞于罗马法,但罗马法并没有出现物权这一抽象的概念,它是中世纪注释法学派在研究、诠释罗马法时创造的。一般认为,1811年的《奥地利民法典》率先在立法上采用了物权的概念,该法第307条规定:“物权,是属于个人财产上的权力,可以对抗任何人。”《德国民法典》率先在法典中设立了“物权”编,对物权制度作了系统、完整的规定。其后,物权概念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所接受,但除奥地利民法外,各国立法上并未给物权下定义。
  从法律关系阐释物权的涵义,主要有对物关系说、对人关系说和两方面说(又称折中说)三种说法。我国通说为折中说,认为物权关系是以对物的占有、支配为媒介而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物权法》也采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