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在押金已交纳的情况下变更原商定租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9:51:52
门面近期将到期,原与房主商定转让费为5000,月租金1500(租金按每年8%上涨,半年一交),押金3000(已交纳),合同期限为两年.但现在房主要求将租金下调至1300,并要求将原商定租金1500与现租金1300的差额(两年),5000转让费,半年租金,一次性交纳,否则不予签合同并退还押金!

有些看不明白,1500和1300的差额干吗?不过只要写明因为什么事情收取押金,切有证据,就可以按照合同法的约定来执行,不管是否存在书面合同。因为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取决于你们之间有没有书面的预约合同,有的话对方必须租给你,否则要赔偿你去租别家多支付的费用.如果没有,你就很难证明了,恐怕要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