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遵循先例原则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13:25
遵循先例原则 stare decisis 具体指什么?

遵循先例原则,即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拘束力。这项原则在普通法系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其最早产生于英国。在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以前,英国处于不同领主统治的之下,各个领主在其领地之内适用不同的法律。英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这使得英国法律适用极不统一。在1066年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以后,英国开始有了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王权,展示国王的权威,国王开始派遣代理人到各地巡回审判,试图用统一的法律制度打击封建割据势力,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当这些巡回法官返回维斯特敏斯特之后,他们在一起讨论案情、交换法律意见,彼此承认各自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巡回审判中加以适用。尽管普通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诺曼人征服时期,然而严格意义的“遵循先例”原则在19 世纪才正式确立。
  遵循先例原则的产生与英国人的民族特性也有很大关系。英国人民族性中最显著的特征是重行动,他们看重的是实际、讲究的是效果,做事依赖自觉、才能和经验,经验主义是这个民族性的最好表述。 英国经验主义分析学家洛克声称:一切知识都来自感觉和反省,而非天赋或先验。他们认为大陆法系的成文的法典不仅令人难以把握,甚至让人怀疑其可靠性程度这就决定了英国人不可,甚至令人怀疑其真实性。相反判例是司法活动的先前判决,是对以往案件的真实处理,是法律干涉生活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