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包时的“合约外工程”和“增加工程”是如何界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5:26:45
工程总包时的“合约外工程”和“增加工程”是如何界定的?能否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说明介绍一下?请专家进行!

增加工程:乃指合约内的,通常有变更,常说的VO,VO也可能包括下述的合约外的工程;

增加的工程需要按合同清单评估单价;

合约外的工程:指在合同外的,如原来仅有土建,现在增加了水电或其它工程等。

合约外的工程,即使合同清单中,仍然可以提高或重新评估单价;

这是最重要的区别!!!!

因为合约外得工程非承包商一定要作的,即价格不适合不构成违反主合同;但增加工程不作,就构成违约行为。

这两者仅在FIDIC或JCT合同体系中结算时分得比较清楚。

一般国内的工程不会分清楚的。

增加工程一般是补充合同里的工程。
而合约外工程是非合同和补充合同内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