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假日酒店的运动套票过期不能使用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59:32
我在2006年9月在东莞茶山的方中假日酒店购买了一张运动VIP卡,面值1140元,当时优惠价是840元.可以使用运动馆的运动设施(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保龄球等)购买后只在当天消费了1/6,后来回来后找不到该卡,曾经致电该酒店,但是该酒店回复只认卡不认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付了钱但没有办法再使用他们的服务.我在最近搬家的时候才发现了这张卡,但是已经超过有效期25天,再次致电该酒店,被告知超过有效期不能再使用.
我想请问各们大侠,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我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告他吗?
该卡分为30格,每使用一种项目到达一个规定时间剔除一格.可以定性为预付费消费服务卡.但是我对于这种五星级酒店的做法非常不赞同.准备去消费者协会告他.先跟各位大侠们了解一下,我这种做法合理吗?

这个问题的主要关键是看卡的消费性质.

如果该卡是每消费后,按金额结算,那麼你完全可以要求此酒店给出合理的解释. 即便是有时效性,但酒店也没有权利单方制定这种霸王规定.也应该酌情处理,而不能一视为过期无效.得不到满意答复的话, 就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直接到消费者协会去寻求解决.

但如果卡是类似那种包年或包月之类的时效卡, 那麼,你就只有按卡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使用.

请参考以上两种意见解决问题.

看看有没有该卡的使用释义,可以到消协投诉该单位,但获得赔偿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直接到12315投诉即可,消费者协会没有执法权,前两年国家曾命令禁止代金卡、代金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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