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验资户和基本户是不是要分两个帐薄登记呢?真头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15:23
求高手指明路啊,我公司为外资企业,投资者投入验资户的全是外币,那我是不是要分开两个账薄来登记呢?如果是的话外币要不要折成人民币呢?折的话具体按那天的汇率折啊?

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先登记后缴纳资本,在缴纳注册资本前工商登记部门根据审批部门(一般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门)对公司合同、协议、章程的批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批准证书为其颁发实缴或实收资本为零元的营业执照,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就可以凭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开户手续,如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资企业的资本业务外汇业务核准件,再到经办外资企业外币资本金帐户的银行开设外币资本金帐户,外方投资者就可以向外币资本金帐户从境外缴纳投资了(注意:外商投资一般必须从境外汇入,缴纳的资本必须是外币现汇而不是外汇现金)。因此,外方股东缴纳的出资需要汇入外币资本金帐户,而不是通常意义上说的验资户(与外币资本金帐户相对应的还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开设经营性的外币帐户,需要到人民银行下属的外汇管理部门另外设立)。除此之外,与外币帐户对应的还有人民币帐户,核算的是人民币业务,认为基本帐户、临时帐户、结算帐户等。外方股东汇入的外币资本当然应当与人民币业务分别核算,还要与其他外汇帐户分别核算。外币资本是否要折合为人民币要看外资企业的记帐本位币是否是人民币,如果是人民币一定要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折算汇率一般为外币资本入帐的当天的外汇牌价折算。根据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也可以采用外币资本入帐当月第一日或者当年1月1日的外汇牌价折算。
  参见《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外币业务有关内容和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
  《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 外币业务
  第一百一十七条 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第一百一十八条 企业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如无法直接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等的基准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时,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