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官司”,为什么叫“打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24:19
为什么叫“官司”,为什么叫“打官司”,还有吃官司呢,高手指点下~
官司怎么理解?

“官司”一词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官”和“司”旧时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因而,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官员那里去请求裁决是非,官府或官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断的整个活动,民间就称之为“官司”。而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则被称为打官司。“官司” 和“打官司”这种说法至今在民间仍很普遍,有些地方甚至还把受剥夺自由的刑罚处罚说成是“吃官司”。“官司”或“打官司”

什么叫“官司”和“打官司”?

“官司”一词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

“官”和“司”旧时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因而,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官员那里去请求裁决是非,官府或官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断的整个活动,民间就称之为“官司”。

而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则被称为“打官司”。

“吃官司”就是“遭遇诉或讼”即成为“打官司”的原告或被告 。

  官司:通常意义上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某一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也就是所谓打官司的全部内容。其中,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
  打官司: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
  今日所称打官司或诉讼,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下同)、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的人依照法律为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或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官,就是官府的意思。司,是主管的意思。官司,就是官府说了算。打官司,就是让官府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