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给个人因投资款发生的利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54:56
我公司开业时向个人融入的投资款,现今付利息给对方,请问这个利息应计哪个科目哟,是财务费用吗?
还有以前那个会计收入投资款后做的科目是:其他应付款,这样对吗?是不是应该是:长期借款呢?

向个人借款记“其他应付款”,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但利息的支付是受税法限制的:
纳税人向本单位职工以及向其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经营性借款利息,按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你要觉得不妥,就把它转入长期应付款。

还把人吓死了!!呵呵呵呵

你千万不要这么做账.你所说的根本就不是投资款,只是集资款.投资款根本就不用付利息.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允许非法集资,你还敢把利息入费用.会罚死你的.就当个人借入款即可.入其他应付款.发生的利息不能做账.内部明白就可以了

同意楼上。
直接做还本金的分录就行。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不要记入长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