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赡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2:00:24
我姥爷把我姥姥送到养老院7年了,期间没有给过赡养费,一直是子女承担,如今又将他两个原来住的房子送给孙子结婚用(我姥姥不同意)这合法吗?如果期间我姥姥去世我姥爷立遗嘱指定给孙子的话是不是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二老同时立遗嘱哪个更有效呢?对于夫妻之间还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我姥姥和姥爷已无任何感情,但没有办过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还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处理的权利,现在你姥爷在你姥姥不同意的情况下把夫妻的共同财产赠送给他的孙子,这是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同时立的话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有效的。但是他们的遗嘱只能够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处理的,不然那部分就是无效的。对于你说的“如果期间我姥姥去世我姥爷立遗嘱指定给孙子的话是不是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这到是这样的。如果你们想要分得一定的遗产的话那么就可以让你的姥姥现在立遗嘱把属于她的财产留给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