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保侯审问题,请律师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9:22:08
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理由,主动给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取保,请问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
情是这样的,这个案件发生在2001年8月9号,而本人是2001年7月29号离开的犯案地,办案单位是在5年之后找到本人,问我是否有犯罪事实,我因为我根本没有这个犯罪可能,所以我不能承认,在羁押了我14天后,对我按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动进行了取保侯审,并交纳3000元保证金.我作为合法公民是否可以对办案单位进行诉讼?讨回公道?
此案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为什么不对我直接进行无罪释放,而进行取保侯审呢?
为什么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网上追捕?
我是否可以对办案机关进行起诉?

你可以不缴纳保证金,也不提供保证人。看公安局能怎么样。
不能对公安局提起诉讼,因该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而是司法行为。
你要讨回所谓的公道,只能首先把这个案件搞定,即撤案。
后可以要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