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6:06:38
甲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子的姐姐丁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了杀死丁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了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买了催泪枪和毒药,并进行了两次登记试验。由甲出资、乙去购买了飞机票。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问:甲、乙的行为处于哪个犯罪阶段,属于哪种犯罪形态?

他们属于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就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预备工具,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行为分为2类:一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一是为了犯罪制造工具。这些都是为犯罪做准备,一旦准备就绪就要着手实施犯罪。故预备犯罪包含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规定要予以必要的处罚。但从犯罪预备到犯罪即遂之间还有一个过程,它毕竟尚未犯罪客体的实际损害,因此《刑法》规定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应该就是这些吧,因为我最近刚在书上看到这些。

属于犯罪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