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身份关系到底指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53:07
民法中说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但是到底怎么样的关系可以称为身份关系?

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分而发生的以身分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
如基于亲属、婚姻、智力劳动成果等而产生的身份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作者、发明者等身份关系。
身份关系由民法调整即表现为身份权关系。

梅因的《古代法》一书,奠定了其历史法学派的鼻祖地位,该书“从身份到契约”的论断,概括了作为人身权一个分支的身份权的式微;虽然现今又有“从契约到身份”回归的提法,但现今法学蓍作中对身份权的内容也只有三种而已。

具体为:
1、亲权;亲权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抚养教育、监护权利。
内容包括:
1)、身心养育教化权
2)、奖惩权
3)、其他权利,如姓名设定权、住所指定权等。

2、亲属权;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
内容包括:
1)、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权、监护权、赡养权、继承权、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以及失踪财产代管权;
2)、祖父母与孙子女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的抚养权、监护权、赡养权、继承权、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以及失踪财产代管权;
3)、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权、监护权(以有监护能力为限)、继承权、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以及失踪后的财产代管权。

3、配偶权;指夫妻之间对等性互享的身份权。
内容包括:
1)、同居权;包括充分和正常性交的权利;
2)、贞操保持请求权
3)、感情联络权
4)、生活互助权
5)、离婚权
6)、其他权利,如扶养权、监护权、收养子女权、继承权等。

参考资料:上述内容参考了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一书
民法中说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但是到底怎么样的关系可以称为身份关系?

梅因的《古代法》一书,奠定了其历史法学派的鼻祖地位,该书“从身份到契约”的论断,概括了作为人身权一个分支的身份权的式微;虽然现今又有“从契约到身份”回归的提法,但现今法学蓍作中对身份权的内容也只有三种而已。

具体为:
1、亲权;亲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