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2:13:55
事情背景:
我妈妈在医院工作快三十年了,2006年8月申请退休被批准,但是单位领导坚决不让她离岗,像她们同批次退休的同事们大概有十几人,现在仍就工作的还有六人.

我这里有几个疑问,想请教一下专家:
1,像我妈妈这样工作,单位是不是应该另外再支付劳动报酬?
2,她们单位的领导是不是存在违规操作?
3,我妈妈说,如果领导不让离岗,凡是请假者一律60%开工资,这是对的么?
4,如果我想解决这类纠纷,可以向哪些部门投诉?
谢谢
谢谢一楼朋友的回答

这里我想补充几点:
1我妈妈工作应该有32年了
2,她的退休手续是通过人事局办理的
当初我也问过她,不到55周岁怎么可以退休呢?她说上面有个新文件,这叫做离岗休养,性质和退休是一样的,如果人事局批准了话就和正常退休是一样的

你妈妈的退休申请是哪里批准的?仅仅是单位领导批准还不行哦。要单位批准后到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的社保等就可以了,然后就可以不去上班了。单位领导还希望回去上班的话就签订返聘合同,约定该支付多少报酬等权利义务、职责。
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55周岁是应当退休的年龄了,如果工作年限满30年而未到55周岁的,本人也可以提出退休申请,单位批准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参照适用公务员法,你妈妈未到55周岁,工作年限又未满30年,除非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或有其他提前退休的情形存在,否则单位不批准退休也是没办法的。

有些问题,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