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企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0:40:22
有关货代企业营业税的问题我查了相关资料,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这样的问题,成本发票相对与收入发票来的稍为滞后,而计税扣除的对外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那么假设某月某货代公司开票收入20万,抵扣票暂有10万,(未到的抵扣发票约为8万,票据未取得)请问营业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我认为按照20-10=10万来纳税不太合理,请问应该如何确定计税依据???

我觉得按现行的税务制度,只可以抵10万.
如果你想抵扣18万,只有请对方公司在当月将这8万的发票开出.
对于你公司而言,有18万的成本,只能抵10万是不合理.但你要是想一想,对于国家税收来说,如果你抵了18万,而8万的发票还没有开出,说明对方还没有交这8万的税收,国家就将不合算了.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收入,与费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