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 优先受让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46:05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请问其中的”优先受让权”具体指什么意思?

即当其他合伙人与第三人都想取得合伙人转让其合伙财产时,其他合伙人可以先取得的一种法律规定。

优先受让权的意思是,在合伙人和合伙人以外的人出的价钱一样的情况下,该财产份额就应当转让给合伙人,而不是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