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叫“一国两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12:46
请问什么叫“一国两制”?
一直不懂字面解释

第一,“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一个国家”,强调的是国家主权的不可分性和中华民族的统一性。“一个国家”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核心、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
第二,实行“两种制度”。实行“两种制度”就是在一个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提下,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台湾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互相竞赛、互相支援、共同发展,“决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二是两种制度有主次之分;主题是大陆12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制度。也只有在主体部分是社会主义的前提下,才可以允许在自己的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
第三,设置特别行政区,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
第四,宪法和法律保证,“一国两制”长期不变。邓小平还多次讲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

政治书上面有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是:(1)“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湾、香港、澳门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一国两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大陆实行社会主义,是中国的主体。大陆这个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

(3)实行“一国两制”。在统一的中国境内,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相互支援、共同发展。

(4)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宪法规定在台、港、澳设置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除在外交和国防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利。如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实行独立的财政预算,中国政府不征税;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特别行政区人民的各种合法权益,以及外国人和侨胞的私人财产等,均予以法律保护;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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