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群殴自卫伤人是否犯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4:02:14
有个朋友目前是读高中的.有一天放学与令一个同学一起走出校门,刚走出校门就遭到10几个人的殴打,几个打他的同学,七八个打他,他被打倒在地上艰难的爬起来跑,又被追着打,结果被打得倒在学校门口的水果摊那里,倒下去的身躯把水果摊的水箱给压烂了,他爬起来伸手拿了水果摊的水果刀,有两三个人一见他拿起刀就退后了,但另外四五个人还在继续打他,他拿起刀就砍,结果包括他自己在内四个人被刀所伤,他自己掉了两个手指,另外三人,其中一个左手手筋被砍断.另外两个中,一个被刀割伤左手手臂,一个被刀割到头轻微出血,肩部中刀,腹部中刀出血.

事后通过走访了解,了解到原来打人的也是他所就读的那所学校的学生,原本是要打他同学,谁知道他和他同学一起出来也就一起被打了.七八个人打他,打趴下两次之后顺手提起水果摊的刀对打他的人说"再打我就别怪我了",另三个跑了回去,还有三四个冲上来打他,结果他砍伤三个,包括他自己在内四个.一个重伤,三个轻伤!!

被砍断手筋的是本地一派出所所长的儿子,目前此事情没有司法部门介入处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法律牛人是否应当负什么责任?

首先说我不是法律专家 但我可以说个事情

我以前读书的高中有个学弟 因为校门口有人打劫低年级学生而打抱不平遭人嫉恨 放言要报复 所以买了把刀防身

过了几天真有事了 放学时在校门口被几个人围住拳打脚踢 所以拿出刀来就是一捅 当场捅死带头的人 然后 校方人士赶到---似乎该到的总是不到 事情过了才到 学弟本人自己去派出所自首 经过漫长的调查……法律程序 最后判决 学弟无罪释放 所有的同学都去了法庭旁听判决 很多还作了证

由于学弟正在高考的时间出的事 错过了高考 不过不用惋惜 学弟因祸得福 保送了北大

不过这一切是有前提的 就是被捅死的人 是当地的一霸 经常打劫学生 影响很坏 学弟相当于除暴安良 为民除害 还有全校学生老师作证 而且事情发生在北京 天子脚下

地方上 是不是能这样处理就不得而知了 尤其是有伤者有一定势力 你知道 中国的法律解释起来很模糊的 自卫 防卫过当 故意伤害……人家是怎么说都有理

不过基于刀是顺手捡来的 故意伤害估计是不会了 如果不是砍完一个之后拿刀追杀其他四散人员以至其他三人受伤的话

不过基于有人家属是司法相关 估计防卫过当是跑不了了 花钱解决吧 官官相护咱老百姓惹不起啊!

在受到生命或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实施正当防卫不会犯法,如果对方已失去威胁的行为能力,再对其进行伤害就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