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暂缓执行拘留是不是以后还是要拘留,怎么能结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03:31
交了罚款,办了暂缓执行拘留,交了一天二百的保证金,人被放了,那以后要怎么才能结案,是不是以后还是要执行拘留, 是不是不能出省,出境,迷惑
暂缓的时效性是怎么样的,需要近期出国怎么办,怎么能彻底结案,能否收到结案通知还是什么的,什么情况下会把你叫去执行拘留,案卷多长时间会消,对移民有没有影响,别人是否能查到,能否办出无犯罪记录公证

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以后是否要继续执行,取决于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结果,如果原行政处罚被撤销,自然不用再执行,如果没有撤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就依然要对被处罚人进行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正当出省、出境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是否批准,由主管机关决定

楼上的回答后半部分是不正确的。暂缓执行拘留可能是出于当事人申请复议等原因,如果复议结果维持原裁决,就要执行拘留,同时退回保证金;如果撤销原裁决,就不执行拘留,同时退回保证金。
在这期间,公安机关时不会给你办理出境签证的。

暂缓执行拘留,以后是否还要再执行,视情况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了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其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可见,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发生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经过复议或者诉讼,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被撤销,那么就不用再执行了;如果经过复议或诉讼,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被维持的,则应执行原拘留决定,不过,这两种情形下皆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及时退还交纳人;如果暂缓行政拘留后,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正当出省、出境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是否批准,由主管机关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但是出省或者出境是为了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将不予批准。

暂缓执行.不能出城市境,而且要随叫随到.缓要看表现.一般不再犯事,交点钱就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