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老师打学生的法律解决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0:50:25
我的表弟小学四年级,上体育课时被一个女体育老师(22岁)用一本书卷起来打头部,当时就头晕了,回家后晚上流鼻血,后带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小孩子太小不能做CT,问了一下小孩子情况觉得没什么大碍,但是表弟这几天吃饭明显食欲不好了,后来经过调查怀疑这个女的因为大人债务的事情报复。我想知道如果要告她要怎么做,依照什么法律条文,能不能告她故意伤害。气愤啊,我想搞到底,把她这个饭碗砸了,让她不再当老师
回答的好的朋友追加分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严禁体罚学生”;《教师法》第37条明文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国家用法律“说话”,规定教师体罚学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并且严厉打击这种行为,但是仍有许多教师敢于顶风作浪,继续着他们体罚学生的“事业”,这些人是教师队伍中的败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小析数学成绩不好,老师就对他罚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师的错误做法严重侵害了小析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小析可以同父母一起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先对该受害小孩进行病情鉴定,并即时搜集当时在场人的证据,才可能告得倒殴打小孩的老师.祝你好运.

如果你表弟的伤害程度是轻微伤以上(即是达到轻伤或以上),你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告她。如果是轻微伤,那么你要自己取得有力证据,自己到法院告她,因为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是自诉案件。
我认为你要自诉的话,你收集的证据是:证明她打你表弟的证人、证明你表弟伤害程度的证据。
不过,体育老师的行为是一种殴打行为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一般不购成犯罪。刑法也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