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故意伤害吗?他们会不会告我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2:30:41
我哥在路口拐弯的时候突然窜出一个人来,把手朝反光镜上摆了一下,便说什么我哥撞到他了,索要赔偿500元.我哥不肯给,说是他自己突然冲出来的,可以带他去医院检查,找交警处理也行,但是那人不肯,只要钱,我哥要达110,在那人的阻止下,一直没打成.后来他又过来两个所谓的朋友,逼我哥赔钱,好汉不吃眼前亏,最后我哥给了他们100块,他们拿钱转身后,我哥猛踩油门撞了过去,致使一人轻伤,一人二级伤残.他们的行为是否属于抢劫?现在警察已经介入此事,如果他们不告我哥的话,我哥是否就可以逃避责任?如果这事闹大的话,我哥故意撞人致残和他们抢劫哪个比较恶劣?
我的天呢,这样还不构成抢劫罪.大家以后都不要工作了,天天去马路上晃,看见谁的车高级就往上靠,然后就叫几个人围着司机,把他独立起来,想报警没门,想去医院验伤做梦,不赔钱就别想走,记住要个几百块就够了,司机也不能把你们怎么样,不然他就要坐牢,放心干吧,法律会保护你们的.

如果你哥没有撞过去的话,就可以(可能)不追究,但要看证据(他们自动撞过来的证据,比如人证什么的)。至于抢劫,500块的话法院通常不管,数额太少,不过也有例外情况。
但你哥故意撞过去,那就是故意伤害罪了,而且还造成二级伤残...如果他们不告就算了,告了多数会定罪(自首的话可以适当从宽)。
这件事可以从两部分来看,前面那部分(撞人前)你哥多数无罪(“多数”的原因:现在有司法解释,撞了行人或多或少一定得陪...所以...看法官了)。但撞了人以后,就得追究你哥的责任了。

你哥哥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肯定的,按你讲的对方构成抢劫的可能性较大,而对方也可能不构成犯罪,只能构成治安处罚,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不同犯罪构成,两罪在实践中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两罪除了客体不尽相同(抢劫罪的客体是财产利益和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财产利益,有时候也侵犯人身权利)外,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表现。抢劫罪在客观上必须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从而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和要挟的方法,使被害人精神上感到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虽然二罪都可以采用威胁的方式,但威胁的内容和方式有所不同。第一,从威胁的方式来看,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亲自向被害人提出,也可以通过他人提出;而抢劫罪的威胁只能通过犯罪分子亲自口头提出。第二,从威胁的内容来看,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可以以暴力相威胁,也可以通过宣扬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财物等方式相要挟,而且敲诈勒索罪一般是通过宣扬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财物等方式要挟被害人交出财物;而抢劫罪的威胁内容一般情况下是暴力。第三,从实现威胁的现实可能性来看,敲诈勒索罪的暴力威胁表现为如果被害人不答应交出财物,就要对其实施暴力,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暴力威胁不具有当场实施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一般没有当场实施暴力的意思,主要是意图通过暴力使被害人精神上产生恐惧,从而交出财物;而抢劫罪的威胁具有当场实施暴力的可能性,即如果被害人拒不交出财物,犯罪分子就要立即对其实施暴力。第四,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来看,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与实施暴力威胁行为不具有同步性。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