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辞职了,但老板说要15号才给我结工资,请问这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31:04

当月工资下月15日发放的约定,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自由选择劳动岗位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在职工提出辞职之后不得强行挽留,另外压发工资更不受法律保护。

某公司发生同样的事件,结果劳动局来,还是当时就结算了工资.所以那里现在已经改为解除劳动关系后,7天内公司结清.
所以楼主,建议你先和老板协商,如果仍然无法协调好,就只有走法律途径了

要是集体发工资的话就没问题,因为会计都是统一作帐的,而且资金都是固定走动的,估计是为了方便吧,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人还让会计单算一次吧..

如果你每个月都是15号领薪水,而且是打入银行帐户的,那你就不要着急了,他不会不发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