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方不愿的情况下怎么才能离婚?求正确法律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32:11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指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将子女财产等问题分割清楚后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产生法律意义上离婚的效力。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离婚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于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双方感情基础已经破裂”,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一方不愿婚姻关系继续下去,可以提出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第一次诉讼中,法院经过调查认定“感情尚未破裂”而不准予离婚的话,当事人在六个月后再一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都会支持离婚判决的。
具体参考的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你说的“一方不愿意”表述不清楚,是婚后生活不美满想离婚的话,可参考以上,如果自始就是被逼迫结婚,则另当别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希望这个解释对你有帮助。

提起离婚诉讼!
就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