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结婚十几年了,孩子都有了,为什么我到我那个地方的民政局去看了,档案上说我是未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38:00
我当时是托一个很好的朋友办的结婚证,他是大学教授,我和我妻子当照了几张照片就托付给了这个好朋友去办,当时朋友给我们办完结婚证就给我们了,我们当时就在单位结了婚,为此单位还给了我们一套房子,现在我们的孩子都12岁了,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我们不能再一起了,我就去查了一下。我家是四川的,当时也在四川那里办的,去年我到我老家民政局去问了一下,民政局人说我的档案是未婚的,如果我想结婚现在他们就可以给我开证明,我可以结婚。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当时结婚证是在很久以前我们打架都把结婚证撕了,所以现在双方都没有证据,只有孩子,现在她也提出孩子我来养她什么都不管,以前家里算上公司的那套房已经是两套房子了,我都给她了,她还找我要几万块钱,不然就不跟我离婚,我现在因该怎么做?
只要你没过错,先拿来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而且,养孩子的应该多拿的
还有就是你们的婚姻已经构成事实婚姻,有没有结婚证明都无所谓的。打官司的话你也会赢
到现在居住地或结婚后常住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打证明,证明你们是夫妻关系,然后连同孩子的出生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盖章.也可麻烦你们单位也出个证明.办好后再去你们发结婚证的那个民政局改档案.
至于你所说你已答应给她两套房子还要养孩子,她还要几万才离婚.说明她不想跟你离婚.你再扪心自问一下有没有对不起人家的地方?你俩如果确实没法再呆一块儿了,好说好散,别弄得跟仇人似的.山不转路转,总有见面的时候,何况还有个孩子呢.做事不能太过份,否则不是显得你当初愿意和她结婚不是太蠢了吗?
实在过不到一块,直接上法院起诉离婚,花不了几百元的.
你就可以再找个老公了撒,不怕重婚了
不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