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加注册资金后可否不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37:32
企业在增加自已的注册资金并由审计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但其并不想对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进行变更,这样是否合法、有效?
这种临时增加注册资本的做法在我国的政策法规方面可不可以认定为在某一时段内是属合法的?

这是违法的。
凡是营业执照上有的内容有变更的,都要去做变更。
增资,不但是营业执照要变更,所有证照都要变更。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财政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凡是上面有注册资本栏的证照都要变更。
手续很多,是很麻烦的,但是不能不做。

要变更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增资者、增资方式、增资的股权额、增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等);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5、新股东(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增资的验资证明;
7、《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变更手续的要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到登记工商机关接受处罚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一般罚款500元

未变更登记的,这增加注册资金的验资是没有用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