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告这个恶房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2:40:59
事情这样的:
我租了一个房子,协议到去年12月30日到期,800/月,押金3000,房租半年一付
去年12月20日,我向房东汇4800元,没有重新签定协议
今年3月22日,我告知房东,月底想退房,24日房东与我找来愿意继续租住房屋的人达成口头共识,我答应搬房,这个要举证估计不容易
3月31日,我东西全部搬完,搬家的时候房东也在场,等东西搬完,我又雇人把房子全部打扫一遍,此时房东要求我赔偿违约金800元,退还我2个月房租+押金3000元
此时我东西已经搬走,因为在外地,来回搬家的费用要1200元,不答应房东要求就得把房子空着继续租,亏2400元
迫于无奈,答应了房东的要求,此后房东与我找的新房客签定协议,租住他们的房子,4月1号开始入住
房东这种做法我觉得很不地道,打110,他们管不了,让我上法院
请问我如何告他?我请教过一些法律界的人事,因为我12月20日交了4800元,好象就是承诺要住半年,不视做不定期租赁,我该如何是好?
因为实在气不过房东的做法,才想告他的,我还想知道胜算有多大?

你交了半年的房钱,那么你们之间已经有了契约。
说实话你太老实,其实你可以转租除去,半年后再要押金就可以了。你现在可以告诉房东你要继续住,看他怎么半(他已经与别人签了协议)

唉。我学法律的也只能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了……只能说很多问题不是法律能解决的。因为真的弄到打官司的话,不光胜率小,还耽误很多时间,浪费一些多余的律师费和人情费。中国的法制反正我是不蛮看好……人做事得学聪明点。交学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