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怎么样摊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04:11
递延资产里的开办费是不短于5年时间进行摊销,我们公司有2个月没有会计没进行摊销,请问下个月一起摊销可以吗?或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无形资产也是有2个月没有摊销,该怎么办?

不跨年度的情况下,第三个月可以补提前两个月的摊销。
没有具体使用年限的情况下,无形资产的一般摊销年限是1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通常,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等。
1.开办费
开办费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职工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调研费、法律咨询费及其他开办费等。但是,在筹建期间为取得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或购进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能作为开办费,而应相应确认各项资产。开办费应当自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少于5年。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企业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租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企业依合同享有使用权。通常双方在协议中规定,租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并承担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修理和改良的责任,即发生的修理和改良支出全部由承租方负担。对租入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其会计处理与自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无区别。对租入固定资产实施改良,因有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效用和功能,应当另外确认为一项资产。由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租入企业,不宜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而作为递延资产处理。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3.长期待摊费用
是指开办费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