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金第一季度的持仓情况大约什么时候会公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6:06:53
在哪里能查到呢?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至少登载在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
在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季度报告最小字号为标准五号字

报告应披露以下内容:基金简称、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若有)、风险收益特征(若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名称等内容。

报告应列示本报告期的下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基金本期净收益、基金份额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等。

简要介绍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作出说明;若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提出处理方法。
结合宏观经济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作出说明与解释。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应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等相关规定披露以下内容: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若有股票投资)。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若有股票投资);指数基金若兼具积极投资和指数投资的,应分别按积极投资和指数投资列示前五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应列示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应披露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至少包括:本报告期期初(或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总赎回份额

4月底之前肯定披露完毕,上金融界看看,点击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