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16:43
这个是辨析题,请大家商讨`

这个观点不对:中华任命共和国的成立,推翻了三座大山在中国的统治,标着这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转变,刀956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中国确立了这会主义制度。所以,中华任命共和国的成立以后,是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而不是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不正确
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之后 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这个观点错误,实际上,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此时的新中国,临时宪法规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并且,在新中国建立的前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阶层一直在致力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新中国领导者认为中国将会在此时期停留十至十五年,但1952年,毛泽东经过筹划,决定进行三大改造,即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实行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合作化,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到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继1954年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也就是说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