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开放费\物价补贴\生活补贴是否要缴纳个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43:45
城市开放费\物价补贴\生活补贴是否是个税征收范围的补贴?

另外,由于单位一直拖欠部分工资,现在要补发以前欠的工资,共有几千元,
补发的这部分工资是否也要交税?
比如单位给的实际工资是1000,但只发800,每个月欠200元,到一年后在一个月里面一齐补发,当月的收入就有200*12+1000=3400,要交税的话就高达10%,即180元,就是说我实际上是上年以1000元/月的收入交纳了不存在的1900元/月收入的税.

非常不可思意!

1、除个人负担的社保外,其他一切名义的收入,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范畴。所以你提供的上述收入,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范畴。
2、拖欠工资,要看单位的帐务处理。如果单位计提工资为1000,实际发放为800,即体现应付未付工资200,那么最终发放拖欠工资的时候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单位按实际发放的800计提工资,那么税务局会认定补发的工资为当月收入,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如果收入为3400,需要缴纳的税金为(3400-1600)×10%-25=155元,不是180元。如果你们不愿意承担这样的税金,而且确实是公司拖欠工资造成的,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承担税金。

1、你例举的城市开放费\物价补贴\生活补贴都属于个税征收范围的补贴。
2、补发工资要看你们公司的具体帐面处理了。如果是按1000元全额计提工资后,将其中200元结转到“其他应付款”的,以后补发时,那只是公司归还欠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公司是按扣除200元后的工资计提800元,那以后月度补提发放每个月的200元时,就需要并入当月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3、附计算依据: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