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急 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4:01:07
甲是锅炉厂退休职工,由于子女众多,锅炉厂于1983年借与甲两处住房,甲将两处住房分给其长子和次子居住,1993年长子搬离此处,次子由于生意问题要借原长子所住房使用,于是甲将两处房子都借给了次子,2006年底,两处房子动迁,次子找到甲假借办手续的名义将甲身份证骗出,私自到锅炉厂以甲年迈为理由,称其已将房子给了他,将两处房子更改到自己名下(由于原房是锅炉厂的宿舍,无房票,拆迁办根据锅炉厂所开证明与甲的次子签订了协议),请问甲将如何将房子要回?
PS:次子称甲已经承诺将房子给他并有证人一名,但甲说只是将房子借与次子,是二人理解错误,(无文字证明)甲的原话是:“那两处房子你先住着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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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没有给子女委托授权书,既委托子女'办理房产过户'和口头答应,子女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
甲可以到单位去说明情况,拆迁办根据锅炉厂所开证明与甲的次子签订了协议可以作废,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次子.告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