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有登记,小孩的抚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27:30
我的远方妹妹结婚没有登记,现有一个3岁小男孩,现在双方同意“离婚”,现在写了一个协议,“结婚”到现在的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我妹妹以后不负责小孩的抚养。协议有效吗?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你表妹虽然不是合法夫妻但在法律上在财产分割和扶养权上仍然有规定。因此你表妹可以和男方协议扶养。

结都没结何来结婚?还是采取法律的途径比较好!应该是无效的,因为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就根本谈不上共同财产了。没理由什么都给那个男的.最主要的是,孩子还小,孩子的抚养权对母亲比较有利,并且2人并没有结婚

无效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