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不能通过劳动法一次拿回健丽内衣有限公司XXX小计和没有计给我们的加班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20:17
我们能不能通过劳动法一次拿回健丽内衣有限公司陈福强小计和没有计给我们的加班费吗?

我们在佛山南海健丽内衣有限公司工作最小的有3年了!我们进工厂的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
工厂也没有提过这事,也没有出示过工厂厂规和工资支付制度给我们员工看!也没有和我们员工买社会保险。
工厂只是说要押一个月的工资!比如;1月分的工资要到3月1号才有得发。
还有以下的问题;
工资是底薪是1000。白天工作9个小时,晚上加3个小时!上班是这样的;早上8点上班,中午12点下班.
下午13点上班,傍晚18点下班,傍晚19点上班,加到10点到12点!有时候还通宵。星期一到星期六白天工作9个小时,
晚上要加班,星期天就工作9个小时,不用加班。一个月最多只有2天的休息!但多数都是休息一天!而且休息也不准时!
有时候40天才休息一天!加班费按照底薪除30天再除9个小时乘加班小时计,无论是节日还是平时加班费都是1比1。
工资是按照一个月30天计的,工厂只是口头承诺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准时发工资!但经常都拖几天才发,有的时候拖3个月也没有发!
如(2007年1月和2月份的工资到2007年3月29号也没有发!)老是发工资不准时!我们几个员工是在3月中决定辞职了。

劳动法既然有保护所有劳动者(农民工,国营职工)的合法利益。私人企业,私人公司,私人工厂必须要遵守劳动法平等对待员工,比如以上这样的情况,工厂这样做是不合劳动法。
那我们辞职的了,我们还能不能通过劳动法一次拿回健丽内衣有限公司陈福强小计和没有计给我们的加班费吗?
如以下;
1工厂白天工作9个小时。劳动法规定的是8个小时已经超出劳动法规定的1个小时。这1个小时工厂也没有当加班费给我们员工。
国家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2 我们帮工厂打工是按月薪的,工厂是按照一个月3

第一、押一个月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工厂应该改正,不然可以找劳动监督部门处罚。
第二、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法律视为不定期劳动合同,当公司辞退你们的时候,应该补偿给你们相当于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也算一年,不满半年的,应该补偿半个月。
如果公司不支付,你们可以去劳动仲裁或去起诉。

第三、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超出部分应该视为加班时间。

加班时间过长,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每天不可超过1小时,每周不得超过36小时,平时加班工资应该算1.5倍工资,周末则为2倍,节假日为3倍。

第四、当劳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应该立即结清薪资,不得以公司规定对抗法律。
——————————————————
如果公司辞退你们,他们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他们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们辞退,那么,他们还应该补偿你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如果你们主动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不过,如果你们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公司便擅自离开,那么,公司可以追究你们的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你们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辞职,那么,你们到期即可离开,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楼上的说的不错.但楼上的"你们可以去劳动仲裁或去起诉。"
这句不对,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和解(非必经),调解(非必经),仲裁(必经)和诉讼.
也就是说可以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直接仲裁->诉讼.但劳动争议未经仲裁是不得诉讼的.而且劳动争议采取一仲两审制的.

关于费用,这里只能大致提供资料,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
这里所指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奖金等.不包括1.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福利费用;2.工作服费,解毒剂,饮料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