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的收银员把网吧三天的营业款卷走了,当天正好是我值班,请问我该负多少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15:33
我看了各位的回答,我想说的是我是当天值班的收银员,所以我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是我感觉责任不全在于我。当时也报警了,但是人家警察说钱太少,没办法追究刑事责任,让我们自己找人,我们也找了,但是没找到。现在老板说站在仁道主义的角度说给我多发一个月的工资(600元),剩余的让我自己想办法,四千多块钱呢,我不吃不喝也要半年时间才能还清啊,各位帮忙想想办法,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大概得赔多少啊?

我要说的让楼上给说了,15分给他吧!我补充的是你和网吧是否有劳动合同,有没有写明此类的责任,是不是有交代将收银员收的款要你收回集中上交,多长时间收一次,收银员款卷时是否到了往你这上交的时间,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哪怕是其中的一项)这都有说法的.

不用负责。找警察。案子破了。就跟你没关系了。大不了辞职。招收的收音员跟你没什么关系。

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你的工作岗位是否有监督营业款的收存、保管职责而定。
如果按照网吧的规定,你的职责是维护网吧安全管理,没有监督营业款责任,那么,新招的收银员的行为你不要承担责任。

上面二位说得都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