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考试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句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8:05:01
在今年书上看到一句话,“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下面还有个例题,某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中注明货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2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感觉从例题上看,只体现了直接把税计入材料成本,但并没有计入什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那么最上面那句话怎么理解呢?在会计准则上也找到那句话。请大家帮助解答,谢谢了

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006),有如下叙述: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确实,从严格的角度上说,该叙述的确存在一定的歧义。但是,如果联系该附录的上下文细细分析,这句话的主要意思就是:如果企业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则该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的税额,应当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予以转出;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且其进项税额也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的,由于依照税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也应当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予以转出。

当然,在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在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所支付的增值税部分,不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直接按照采购货物的入账成本(包括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建议,题中在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遇到相关试题,按照题中列示的会计分录(即指定教材上的会计分录)处理即可。

贷记应交税费科目的情况,是属于发生销售行为的时候,计提销售应该支付的销项税,不属于购入商品时涉及的税金。

我开始也有这样的疑问,现在明白了,简单的说就是:
购入时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销售时应单独反映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