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的认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16:28
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是什么?

顾昂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新的显著成就。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在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联合举办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系列报告会上作了上述表示。

顾昂然说,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13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125件法律,对56件法律进行了修改,通过了7件法律解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不断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进行了50多次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0多个专题的工作报告;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我国选举制度不断完善,人民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年来,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代表工作,积极地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顾昂然指出,我国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正式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在,全国已建立了69万多个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对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在法律的范围内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进行民主评议,自己的事情自己进行管理,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国现在9万多个居民委员会,对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

顾昂然说,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3年和1999年两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邓小平理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