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23:07
本月已经抄税,但有几份增值税发票需要作废并且这几份发票并没有寄到购货方,购货方和销售方尚未做帐务处理。但机器里已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去当地税务机关得到批准还是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就可以?已咨询过他们,他们并不很清楚。两种态度都有。有没有明确条文规定?谢谢

这个问题我遇到过,必须到税局报备一下,因为已抄税月份增值税会增多,还会有虚增收入之嫌。这样一来,税局或会觉得异常,谨慎做法就是和专管员将情况说明。然后在第二个月自行开红票。

要税务机关批准,开一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给你们,税务机关都不清楚啊?你们是什么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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