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应该交代销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4:03:56
情况是这样,我们公司不垫付,只是每月结账,结账时以折扣价打款给委托方。我们只管处理供需信息和物流。委托方方只愿意以折扣价格给发票。
问题一:我们要交营业税吗,怎么算?
问题二:我们可以自己给客户开发票吗?会需要那些代价。

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看法如下:
1、你公司和委托方之间有没有委托合同,合同上关于收款、结算等是怎么商定的?根据你所讲的情况,似乎是没有。如果没有合同,对方又只给你按折扣后计算金额的发票,那么你就不是受托销售,只收取手续费了,你的公司就是在经销货物,销售货物是要缴增值税的,不缴营业税。只有合同明确规定为代销货物,就手续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并且委托方要将对货物的最终购买方出具增值税发票,而不是对你单位出具增值税发票,才是应缴营业税的商业行为。这种情况下,你单位收到的手续费应缴营业税,并且委托方要对你出具普通发票。
2、如你单位属第一种情况是在经销货物,那你公司肯定是要对货物的最终购买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并且要缴纳增值税;如你单位属第二种情况,你公司就不用再对货物的最终购买方开票,缴营业税。按收到手续费(折扣额)乘以5%的营业税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7日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营业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广,税源普遍;2、税收负担轻、税负均衡,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3、政策明了,适用性强;4、计算简单,操作方便,纳税人容易理解。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等。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