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专业律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2:53:53
我是在婚前买的二手房,分两次付款共11万,婚前付了六万,其中他出了2万,婚后又付了5万,他又出了两万,但是,没有任何字据证明此事,(婚前他从银行取钱的日期正好是我们付房款的日期)。目前正处于离婚状态,这房子已经升值,如果分割,应该如何分割,我已经焦头烂额了,请专业人士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怎样做才对我自己有利。

关键是你要证明你说的“婚前你付款4万他付款2万;共6万。这是你们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还有证明购房款总额为11万。
你:婚前个人4+婚后共有2.5=6.5万
他:婚前个人2+婚后共有2.5=4.5万
你/他=6.5 / 4.5 = 13 / 9
就是共22分,你13份,他9份。
现在房子升值了,你可分得:房子现值的13/22。他分得现值的9/22 。

假设你说得有些问题他并不知晓,你可能可以钻空子。查清才是事实嘛!查不清就不是啦!哈哈

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所以我认为你婚前比他多出的那两万抵到现在的部分可以多拿,但是之后你多拿出来1万的部分就不能拿回来了。我的意思就是说比如现在你的房子卖22万的话把它分为两份,一份是婚前的12万一份是婚后的10万。对于婚前的12万你应该拿8万他拿4万而婚后的10万则是你们俩人平分。这样应该很合理。不过我没办过这方面的经验。

对法院来说,首先得查明事实 如果连这部分财产哪部分是婚前给付,哪部分是婚后给付都没有证据证实的话.只能按共同财产来分割.
所以现在你主要做的就是搜集这部分的证据. 然后才能按婚前婚后部分进行分割
至于你说的银行取款 那没有证明效力

你说你是婚前买的房子,那你只要证明这点就可以了(合同在婚前签的,是你用钱的,你可以说是你用现金支付的).
如果他认为他也有份出钱的话,那么应该他举证.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取现金的话,很难取证的.仅仅是日期一致,并不能够说明什么的.

一,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双方的名字,那就一人一半,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出的比他多。
二,房产证是你的名字,
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屋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分割时,房产所有权者,要支付共同还贷的一半给另一方,并同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