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招待费超支本年度怎么调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58:29
企业上年度是亏损的,税务局查出招待费超支5000元,罚款1000元,还要求对会计账目进行调整,该怎样调整?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税务局查处你单位招待费超支5,000元,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其一是补交企业所得税1,650元(5,000*33%);二是交罚款1,000元。但是你在问题中没有提到补交所得税的问题,只提到罚款。无论补交所得税还是罚款,都要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期末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据此,作以下的帐务处理:
补缴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0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1,650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0
交纳所得税 的会计分录(略)至于1,000元的罚款,先做如下会计分录既借:营业外支出1,000;贷: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或现金)1,000。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因为税务罚款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最后谈谈对帐簿和报表的处理:
该账务处理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一借一贷,不影响报表的平衡;只剩下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金"增加1,650,“未分配利润”减少1,650,也不影响报表。所以你可按照分录同时登记明细帐和总帐,不影响总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