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将工厂出卖得款160万元,但我只还了欠一家公司的款,我这样做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30:02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我自己有一间工厂,工厂价值150万元。除了欠一家公司160万元外,我还以工厂的名义向三家银行借款共500万元,我现将工厂出卖得款160万元,但我只还了欠一家公司的款,我这样做是否合法?
向三家银行借款500万元都没有抵押的,我卖了工厂后,三家银行说我侵害了他们的权益,没有还他们的债。但我认为,我还谁的债是我的自由,由我决定,法律没有规定我先偿还那些债务,法律也不要求我要平均偿还所有债权人的债务。还有,我以160万元出卖工厂是按市场合理价的,是经过拍卖行拍卖的。

合法的。
同是到期债务又没有抵押的话,没有优先次序。先还哪家是债务人自由。

银行这么大额度的无抵押质押放货,还可能是违规的。操作人员应该要受处罚的,是他们的失误哦。

不合法的,现工厂的所有权不是你的,所以银行向你催款那是必然的,兵败如山倒么。
我觉得你是一个操盘高手,可你确不知道怎么去维护你自己的利益。合理的支配现有资源是你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