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这样的行为如何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01:16
派出所的公安人员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将自行车(不锁)放在人多较杂的场所,然后在旁边守着,只要有人来推这自行车,就扑上去,说是小偷。。
派出所这样的行为如何呢?

诱惑侦查是指国家侦查人员或受雇于国家追诉机关的人员特意设计某种诱发犯罪的情境,或者为实施犯罪提供条件或机会,鼓励、诱使他人实施犯罪,并进而侦破案件、拘捕犯罪人的侦查手段。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已为许多国家的立法认可,但在我国 刑法、刑事程序法及司法解释中,对其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由此,导致了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处理颇有争议性。
  根据被诱惑者之前有无犯罪倾向,诱惑侦查可以划分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并认为前者只是使被诱惑者已有的犯罪意图及倾向暴露出来,或者是强化其固有的犯罪倾向,促使其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因而是合法的侦查行为,而后者是对无犯罪倾向的人实施诱惑,引诱其形成犯意,并促使其付诸实施,因而是非法的。
  从理论上分析,你叙述的情况关键在于该自行车锁不锁的问题上,个人认为该自行车不锁,是对无盗车意图的人的一种诱惑,引诱其盗车.有违法嫌疑.如果该自行车上锁,则对于无盗车意图的人不构成诱惑,只有准备盗车的人才会实施盗车行为,我认为应该是合法的.
  当然以上所说只是理论分析,由于我国没有诱惑侦查明确立法规定,实践上很难判断行为正确与否.但我认为故意不上锁很可能被认定非法诱惑侦查.上锁后应该属于合法.

这种侦查方式不算违法

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目前在学术和实践中的都存有争议,学术上有人称为”诱惑性调查”,有学者提出是不合法的,但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学说,所以也很难说合法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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