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税漏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09:55
如果一个企业有基本账户的。而货款却大部分流入个人账户,那么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偷税漏税的问题?

不能成立。偷税的成立必须符合《征管法》第63条规定的内容。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必须是采取了偷税规定的上述手段。如果你说的上面的情况,纳税人按照规定进行了申报的话,就不构成偷税。

将个人帐户纳入会计核算范围内,并申报纳税,不构成偷税,

这不仅是偷税漏税的问题了,可能还有贪污挪用的可能,因为那样就会缺乏对资金的监督。

同意楼上的,不能以是不是用个人账户收支来判定是否偷漏税款。

不过大部分企业用个人账户收款,就是用来收取不用开具正规发票的客户的货款,通常这是为了偷漏税款,

用个人帐户收取公司款项,偶然一笔情有可谅,但是经营活动所有的,或大多数的,或者很频繁的将公司款项转入个人帐户,我同意闲则散的意见,这实质上是转移收入,如果没有这种企图的话,为什么不打到公司帐户去呢?我觉得公款私存,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他除了偷税外,对国家统计居民存款反映居民收入,进行国民经济决策进行了误导,比如国家在统计国民收入时,如参照了存款数,会进行错误的决策,年年的社保资金的收缴我怕恐怕就有这个因素,高收入毕竟是少数人,不会是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