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38:46
我不大明白社保缴费的基数问题,我05年的基数是5026.00元,07年的基数是10014元,请问是什么意思?这个基数代表什么?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钱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看来单位是虚报了工资的总数,我该怎么办?领取养老金的金额该怎么算?

你05年的基数是5026.00元,它说明你2004年的工资总额是5026元;07年的基数是10014元,它说明你2006年的工资总额是10014元。上年的工资总额就是你下一年的缴费基数。这个基数代表你履行缴费义务水平的高与低,和你退休时的养老金有密切的关系,简而言之,缴费基数高,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高,缴费基数低,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低。现在参保单位虚报工资总额的不在少数,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举报,但对你在单位供职又不方便,就顺其自然吧。
由于你的缴费情况等资料谁都不掌握,当地历年及以后的平均工资也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也无法举例供你参考。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因比较专业,你的慢慢学,才会计算。以下是计算方法,你自己算吧!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