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应否法律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21:49
道德应否法律化

大部分的法律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的法律化。法律需要不断的从道德观中吸取灵感,但是并不能将所有的道德都法律化,因为道德的范围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性的,现在认为是符合道德的东西将来可能并不认为是道德的,某个社会群体认为是道德的东西在另一个群体中可能并不认为是道德的。所以法律并不能将所有的道德都法律化,否则法律将会是一部多么严酷的法。一般来说,法律仅会将社会最最基本的道德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不许杀人,不许盗窃等

道德不应法律化.很多事法律是解决不了的.法律必须要实证才能定罪.很多事难以有实证.
而道德可以.他存在于人们的心中,不需确凿的证据,人们心中自有一杆秤.

浅谈道德法律化

近几年来,关于应否对“见死不救”等有违传统道德的行为进行立法的争论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有人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道德滑坡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和突出,已对我国社会稳定及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建议将“见死不救”规定为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以大力加以矫正。与此相对观点则认为,将不负有特定义务的人“见死不救”行为规定为违法乃至犯罪有失公平,有法律过度侵入了道德的领地之嫌!这一争论引发了笔者对我国道德法律化的一点感触。
根据传统理论,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包括社会有序化的基本要求。”这一类道德规范对于维系一个社会正常运转是必不可少的。例如:“避免暴力与伤害,忠实的履行协议,协调家庭关系,……”等。第二类是“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紧密联系”的道德规范。此类道德规范对人们提出的要求要远远高于第一类道德规范对人们提出的要求。“慷慨、仁慈、博爱、无私和富有爱心”是其典型代表。第一类道德规范对于一个社会的存在来说必不可少,因此往往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是通过把他们转化为法律规则实现的,即道德法律化。道德法律化是现代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民法通则中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合同法确认交易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尊师重教、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青少年权益保障法》中得以反映,以及若干职业道德、市民行为规范被赋予行规、民规的法律意义,等等,无一不是道德法律化的表现。诚然道德法律化使社会规范系统中道德与法律的结构趋于合理,实现系统本